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川府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理解掌握文件精神,从以下五个部分对文件进行解读:一是文件出台背景,二是总体思路,三是总体目标,四是重点任务,五是如何贯彻落实。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信息消费规模不断壮大,有力带动了其他领域的经济发展。为创新信息消费有效供给,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优化消费环境,国务院继2013年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后,又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信息消费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四川省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相关工作。自《若干意见》印发以来,我省通过大力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核心技术创新,培育消费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等工作,不断创新信息消费产品,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培育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打造信息消费先导城市。同时,做好信息消费示范应用城市建设工作,营造健康、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使信息消费得到了良好发展。我省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眉山市成功申报成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城市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四川发展信息消费,有自身优势。我省是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互联网发展基础好,电子信息产业发达,人才资源丰富,具备培育壮大信息消费的有利条件,在深化信息化应用、提升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双创”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等方面已初显成效。同时,我省也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信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信息消费普及率不高、信息消费环境有待优化、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等问题。
基于以上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数字经济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我省亟需出台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在具体实施层面的文件。按照省政府安排,特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组在广泛调研、总结分析信息消费发展基础上,借鉴国内先进省份做法,先后三次征求省各相关单位意见,在综合社会公众和省决策咨询委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