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本身是轨道交通和房地产的跨界产品,涉及众多专业,界面接口多,复杂程度高。从技术角度讲,必须精耕细作,统筹进行策划、规划与设计,才能先“画”出精品。
现有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无法支撑这种目前分属两个领域、涉及多个利益主体、需要高度整合和协作的产品。
从PPP落地实施角度讲,还必须解决市场、政策方面的落地性,既要让TOD产品所对应的市场价值预估能够为政府和潜在投资人双方所同时接受,又必须能通过规范、合法的途径让项目主体获得土地以及让PPP项目获得法律保障。
TOD要重视前期策划,引入经营城市理念,特别是加强项目前期整体策划,“治未病、不治末病、未雨绸缪”,事后控制不如事前和事中控制,以系统共识来形成经济、技术、工程、运营等合理性。
3.T+TOD应由政府主导。T+TOD应由政府主导,轨道交通是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牵涉到国家和城市最基本的资源配置。因此为公众提供稳定、长期的交通服务是首要考虑。结合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技术门槛及特性(如网络化运营)。这需要体制机制与政策法规改革以及跨政府部门的协调力度。
4.T+TOD的PPP必须坚持“诚实、平等、长期”原则。实施T+TOD的PPP必须做到三个一定:一定要让民间资本盈利;一定要算清账,算明账;一定要解决好长期运营问题。